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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6 15:45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湖滨区司法局起草了《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湖滨区司法局220法治审核股。
  附件:《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联系邮箱:hbqfzgz@163.com
  联系电话:0398-2950461
  传真:03982958532
  邮编:472000
  来信地址:湖滨区司法局(大岭南路与召公路交叉口东北角)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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