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湖滨区涉案企业合规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法律专业人员(第一批)的
公告
为依法推进湖滨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湖滨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细则(试行)》(三湖检会〔2023〕4号),拟公开选任法律专业人员加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专业人员库)。欢迎有兴趣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就公开选任法律专业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名额
此次拟选任4名法律专业人员加入专业人员名录库。
入选湖滨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法律专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等按照《湖滨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细则(试行)》(三湖检会〔2023〕4号)进行管理。
二、选任范围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选聘法律方面具有企业合规相关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主要包括律师、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等)。
三、报名条件
第三方机制法律专业人员应当拥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法律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时间精力,其所属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其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
(一)基本条件
专业人员名录库入选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2.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持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法律方面工作满三年(年限时间计算至2023年6月23日);
4.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5.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6.律师应为正式执业律师。
(二)禁止入选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业人员名录库: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2.近三年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3.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四、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湖滨区司法局在单位公众号(湖滨区司法局)公开发布公告。
(二)材料审核。湖滨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对推荐人员书面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初步筛选后确定考察人选。
(三)组织考察。湖滨区司法局通过走访了解、面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考察,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执业(工作)时间、政治素质、工作业绩、专业素养、业务专长、工作需求等因素,按1.5:1的比例报湖滨区司法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初步人选名单。
(四)确定拟任人选。湖滨区司法局将法律初步人选名单报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管委会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入库选侯人选名单后反馈给湖滨区司法局。
(五)拟任公示。湖滨区司法局将法律专业人员名录库拟入选人员在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入选名单有异议的,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进行调查核实。
(六)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作出入选决定,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专业人员名录库人员名单,供社会查询。本期入库人员任职期限为三年,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审核通过的,期满可以续任。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3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所在所属组织推荐,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的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和邮寄相结合的方式,有意向人员可到湖滨区司法局法制审核股(司法局206室)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或其他方式邮寄至三门峡市大岭路与召公路交叉口东北侧,邮编472000,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报名材料电子版请按时间要求一并发送至hbqfzgz@163.com。
(三)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报名表》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及加盖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名的扫描件pdf版本,其他材料同时提供描件pdf版本)。
1.经签名盖章的《湖滨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申请人填写的《报名表》所反映的职务、专业经历、个人奖惩等相关的证实材料,包括聘书、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报名应当及时电话确认。电话咨询确认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咨询电话:0398-2950461
本公告由湖滨区司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