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33号)文件、《三门峡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耕地地力保护部分)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23]209号)文件、《湖滨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三湖农〔2023〕16号)文件。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植农户(含农场职工)。
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以农户1998年二轮延包耕地面积为主要基础依据,原则上不能再随便改动。确实要有少量改动的,必须要有依据。享受补贴面积用排除法进行调整,以下几种类型不得给予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退耕还林地;非农业(征)占用的已改变用途耕地;绿化、景观建设占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以及其他致使土地耕作层破坏的耕地;弃耕抛荒一年以上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没有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的不予补贴。属于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且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承包集体土地(机动地)的,按照承包合同,在缴清承包金的前提下可以享受本年度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流程:见网站流程图
补贴标准: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额度和各乡、涉农街道提供的符合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的耕地面积,综合确定区级行政区域内统一的补贴标准。湖滨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亩均110.52元。
补贴结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0814户,补贴面积47161.95亩,共发放资金5212341.12元。
咨询电话:2772200
受理单位:湖滨区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监督渠道:湖滨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277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