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资金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1】185号)予以公告公示。
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
湖滨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站电话:2772200
邮箱:hbqnyncj@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backend/ueditor/jsp/upload/files/hb_data/2023/0802/2023080204525059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