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物防疫补贴 > 正文

关于2023年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16 10:45    

关于2023年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公示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6号。

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湖滨区域内猪存栏50头以上的养殖场

2补贴范围: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

3补贴标准: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80元/头,各级财政补助金额分别为:中央、省59元/头,市6元/头,区15元/头。湖滨区无建设专业无害化处理场。

4申请程序养殖场申报到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现场拍照取证,填写登记表,汇总表,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每月5日前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湖滨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汇总,加盖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公章,在财政局备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5申请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或一折通。

6咨询电话:2772205

7受理单位: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综合股。

8办理时限:统计以半年为一个时段,按照11月16日至次年5月31日和6月1日至11月15日两个时段进行

9监督渠道:湖滨区农业农村局,2772216。

 

打印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