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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发布日期:2023-08-25 17:45    
       一、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5.2.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受理条件中前四个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未就业随军配偶不受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条件限制。
  三、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及本人委托书)。
  申请人在原参保地参保缴费信息由新就业地社保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査询获取;若存在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养老保险费的,原参保地应向新就业地通过部转系统传送补缴发生地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四、办理方式
  本业务为外部事项,参保对象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办理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自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事时间
  夏季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冬季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三门峡市黄河东路市四小斜对面人社局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湖滨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0398-2953628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湖滨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0398-295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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