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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公告(2023年度)

发布日期:2023-11-27 12:03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70号)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办工作指南》(人社失业司便函〔2023〕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失业保险工作实际,现就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补助标准

     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 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二、 发放方式和办理流程

    依申请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iwsfw.hrss.henan.gov.cn) 申领,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三、补贴方式

       参保单位经过经办机构初审、核定、确认、公示等环节后,拨付资金;享受免申即享服务的参保单位,由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政策条件,通过数据筛查,找到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过核定、确认、公示、拨付等环节,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经办机构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四、注意事项

       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联系方式:

      湖滨区黄河中路2401湖滨区人社局一楼综合服务大厅0398-295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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