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豫人社〔2019〕9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2.政策对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300元
4.申请条件: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5.申请材料: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复印件),并填报《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表》。
6.办理流程申请;受理与审核;登记录入;公示与认定。
7.办理时限:按季发放。
8.办理地点(方式):湖滨区人社局就业促进办
9.办理结果:公示与认定
10.咨询电话:295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