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就业创业 > 正文

运营补贴

发布日期:2023-08-25 16:53    
1.文件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2.政策对象: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并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3.补贴标准: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4.申请条件:创办的实体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5.申请材料:创业运营补贴申请表;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创业实体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入驻协议、孵化基地孵化管理制度;实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发票。
6.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认定;资金拨付。
7.办理时限: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8.办理方式:窗口或网上受理。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公示
10.咨询电话:2953638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