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就业创业 > 正文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布日期:2023-08-25 16:49    
1.对象范围:各类法定年龄内的就、失业人员
2.证件使用注意事项:不得非法伪造,不得借用外人
3.申领条件:法定年龄内符合就、失业登记的各类人员
4.申领材料:与就、失业所需材料一致
5.办理流程:受理。核验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登记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及时受理。--办理。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就业登记相关情况。办理成功后,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电子版,有需要的,经办机构协助打印或劳动者自行打印
6.办理时限:窗口即时办结;网上3个工作日内办结
7.办理地点(方式):湖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8.证件送达方式:当场办结
9.咨询电话:2953110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