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称证书发放
1、时间:评审通过后,次年3月开始办理,具体时间关注三门峡市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栏通知。
2、材料:职称评审通过文件,通过人员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一份,由区直有关主管部门人事科、区人社局专技股收齐材料后,统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人社局窗口办理。
二、职称评审类证书补办
1、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下载中心,下载打印《补办证书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表格内容填写并依次签章。
2、补证人员通过http://ywzl.hrss.henan.gov.cn/chaxun/toGetZhicheng.do或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快捷通道-职称评审-职称证书查询查询需补办职称评审证书信息。
(1)如能查询到需补办职称评审证书信息,需要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补办证书登记表一式3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如未能查询到需补办职称评审证书信息,需要材料:
留存的原证书复印件、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补办证书登记表一式3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将以上材料交至区直相应主管部门人事科、区人社局专技股,汇总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人社局窗口。中、高级证书材料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办理。
友情提示:考试类证书补发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或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具体可参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8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40号)文件。
三、资格确认
1、需要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一份,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一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调令或行政介绍信(当地军转办开具的部队安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
(4)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军队转业安置人员提供任职命令复印件1份;
(5)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还需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3份,按规定依次填写,签字、盖章;
(7)《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岗位考核表》一式3份。
2、资格确认人员将资格确认材料交至区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区人社局专技科股,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高级证书资格确认提交省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