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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收养登记证》的收养入户

发布日期:2023-11-17 16:06    

一、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已经取得《收养登记证》的家庭。

三、办理流程

各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结。

四、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4、法定监护人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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