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受理和拟审批信息公开 > 正文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 2025年3月21日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1 09:15    

 

三门峡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

2025321日受理和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21日-2025331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7532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

邮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湖滨区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

20253

20 

名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

三门峡市湖滨区水利局

湖滨区山洪沟防治治理项目包括东涧河(主河道、支沟)、青龙涧河、槐树洼、七里沟。东涧河治理工程治理山洪沟6.396km,青龙涧河湖滨区段治理工程治理山洪沟3.16km,七里沟治理工程治理山洪沟1.15km,槐树洼治理工程治理山洪沟0.379km,均位于湖滨区范围内。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理、新建排洪渠道、新建护岸等。

1)废气

施工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扬尘: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冲洗装置;施工场地及料石堆场定时洒水等。车辆运输扬尘:土石方运输车辆设置棚盖;运输线路及时清扫并定时洒水。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定期检修与保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废水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农户已有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最后用于农肥,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导流废水,施工期安排在非汛期,河水中泥沙等悬浮物来自河道本底,自然沉降后河道水质可恢复为原有水平;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建设。

3)噪声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堆场工程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高噪声设备夜间禁止施工

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开展有危险废物产生的机械维修等作业。淤泥经临时淤泥堆场干化处理后,用于边坡的绿化覆土;开挖土石全部用于河道两岸护堤外低洼空地回填,土石方就地平衡,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可回收的部分回收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再利用,其余的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及经集中收集后就近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处置;河道清理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环境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尽量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对鱼类的影响;施工结束后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恢复相应功能。

文本.pdf


 



打印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