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
关于三门峡明珠电冶有限公司白刚玉(续建)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三门峡明珠电冶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洛阳聚益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三门峡明珠电冶有限公司白刚玉(续建)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三门峡明珠电冶有限公司将原来白刚玉续建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将原4×3600KVA生产线改为2×5500KVA,技术改造后生产规模、建设厂址保持不变。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
1.废水:项目车辆冲洗废水、软化水系统排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二分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2. 废气:全封闭生产车间并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
3.噪声:采用低噪声技术和设备等隔声降噪措施,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六)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3.0391t/a、 NOX21.0478t/a。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