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适用于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权限内)业务的办理
一、适用范围
三门峡湖滨区
二、事项审查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三、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权限内;审批类别:行政许可;项目编码:0103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修订)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公布2016年1月19日修订)
五、受理机构
湖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决定机构
湖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八、申请接收
湖滨区政务服务大厅3号窗口
九、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办理
十、审批时限
法定规定时限
十一、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湖滨区政务服务大厅3号窗口
十三、依法申请
可当面咨询也可致电咨询0398-2772093
十四、监督和投诉渠道
0398-2958548
十五、办公地址
湖滨区政务服务大厅3号窗口
十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14:30-17:30(冬令时)
十七、公开查询方式
0398-2772093
十八、审批数量
无上限
十九、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设置所需材料
二十、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
二十一、审批结果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