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2、【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 2016年2月6日修订)
3、【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7号)
4、【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
5、【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12号)
6、【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7、【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号 2017年12月26修正)
8、【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号)
二、办事指南
1.适用范围
全区
2.办理方式
现场提交资料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湖滨区为民服务中心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提交办理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3、受理后按要求进行资料审核;
4、申请人签署承诺书(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5、办理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核,再交由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审批;
6、作出准予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卫生许可证。
4.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内
5.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398-8526083
7.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98-8526083 投诉邮箱:hbqjdk@163.com
8.办理(地址、办公时间)
地址:湖滨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夏季)3:00-6:00、(冬季)2:30-5:30)
9.办理进程、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