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凡在我区范围内从事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
二、事项审查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三、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类事项 项目编码:0102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号)
五、受理机构
湖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决定机构
湖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八、申请接收
湖滨区政务服务大厅3号窗口
九、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办理
十、审批时限
法定规定时限
十一、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湖滨区政务服务大厅3号窗口
十三、依法申请
可当面咨询也可致电咨询0398-2772093
十四、监督和投诉渠道
0398-2958548
十五、办公地址
湖滨区政务服务大厅3号窗口
十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14:30-17:30(冬令时)
十七、公开查询方式
0398-2772093
十八、审批数量
无上限
十九、申请材料
1.医师需提供执业医师证(乡级从事助产技术者可为执业助理医师证)、医师资格证、医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需提供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者,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有效证明。
二十、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
二十一、审批结果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