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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事项--新生儿疾病筛查

发布日期:2023-11-13 22:27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4号)

二、办事指南

1.适用范围

省内户籍孕产妇分娩的新生儿

2.办理方式

规定时间内办理

3.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受理: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后,对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查: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查。(4)决定:当日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予以采血。(5)送达筛查结果。

4.办理时限

出生48小时--7天内采血,采血后7个工作日出结果。

5.结果送达

发放筛查结果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398-2188111    

7.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98-2958869  

投诉邮箱:hbqwjwfyk@163.com

8.办理网址(地址、办公时间)

办理地址:各助产机构或湖滨区陕州路中段湖滨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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