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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发布日期:2023-11-13 22:26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人口发〔2010〕29号)

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妇幼函〔2016〕894号)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4、【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二、办事指南

1.适用范围

湖滨区农村户籍计划怀孕的夫妇

2.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3.办理流程

(1)申请: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并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2)受理: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后,对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查: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查。(4)决定:当日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检查。(5)送达检查结果。

4.办理时限

当日办理

5.结果送达

发放检查结果

6.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398-2182212     

7.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98-2958869  

投诉邮箱:hbqwjwfyk@163.com

8.办理网址(地址、办公时间)

办理地址:湖滨区陕州路中段湖滨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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