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概况> 列表

  单位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大岭路与召公路交叉口东北侧

  联系电话:0398-2958532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47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领导班子: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姓名:孙慧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崔海波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卫丽洁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姓名:张丽娜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三)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组成:

  (一)办公室(突发事件处置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负责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接待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协调指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2958532

  (二)政治部(警务处)。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协助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工、青、妇和机关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公务员管理和干部工作;负责股级干部任免、交流、考核、奖励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办局党组日常事务,承担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具体任务。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8523918

  (三)法制审核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复议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950461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湖滨区社区矫正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任务和目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和考察;指导基层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警务执法活动;指导建立和管理矫正工作档案和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做好社区矫正统计工作,定期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社区矫正中心的管理和运行。

  联系电话:8523633

  (五)依法行政指导股。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台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承担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2950461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规范性文件在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2950461

  (七)法治宣传股。负责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参与、协调区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日和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配合区直有关单位开展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的信息、调研和报道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法学理论的研讨和调研工作;组织编写有关普法教材;指导全区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全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承担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523533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对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承担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和业务建设;指导、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

  联系电话:8523299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指导、管理、监督司法鉴定、公证、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区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司法鉴定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检查;接受上级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区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区公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办案质量及提请惩戒工作;负责全区公证处及公证员年度考核、年审、注册等工作;协助公证处完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公证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职业道德;协助开展公证人员的职称评定、考核晋级工作。负责全区仲裁机构登记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18539811877

  (十)律师工作股。负责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区律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办案质量及提请惩戒工作;负责全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律师的年审、注册工作;协助律师事务所完善规章制度;协助开展律师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职业道德;协助开展律师职称评定、考核晋级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所日常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18539811877

  (十一)法律援助工作股(湖滨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管理、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区级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法律援助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适合全区特点的法律援助制度、规定,管理、协调、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组织研究、承办在全区影响较大的法律援助案件。

  联系电话:2112348

  (十二)政务服务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联系电话:2958532

  (十三)指挥中心(信息化和大数据股)。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业务协调和应用对接工作。负责督察巡查全区各级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

  联系电话:2958532

  (十四)计财装备股。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市、区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指导监督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8523691



  下属机构:

  (一)湖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负责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业务指引;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专业调解、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指导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咨询和调解活动;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开展"12348"法律咨询;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等工作。

  联系电话:18539811877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司法局

  (二)崖底司法所

  负责依法承担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依法治理、司法所建设等职责职能等。

  联系电话:2286025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六峰路与虢国路交叉口往西100米崖底街道办事处院内

  (三)会兴司法所

  负责依法承担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依法治理、司法所建设等职责职能等。

  联系电话:16639896309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与永兴街往南300米

  (四)高庙司法所

  负责依法承担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依法治理、司法所建设等职责职能等。

  联系电话:2962288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高庙乡中学正门口对面,高庙乡文化站北20米。

  (五)磁钟司法所

  负责依法承担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依法治理、司法所建设等职责职能等。

  联系电话:15539850371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磁钟乡磁钟街道大雷线磁钟司法所院内。

  (六)交口司法所

  负责依法承担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依法治理、司法所建设等职责职能等。

  联系电话:2929170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交口乡文化站大楼4楼

  (七)涧河司法所

  负责依法承担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依法治理、司法所建设等职责职能等。

  联系电话:2828658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与永兴街往南300米

  (八)前进司法所

  负责依法承担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依法治理、司法所建设等职责职能等。

  联系电话:8526825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与永兴街往南300米

  (九)车站司法所

  负责依法承担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依法治理、司法所建设等职责职能等。

  联系电话:18539811919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与永兴街往南300米

  (十)湖滨司法所

  负责依法承担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依法治理、司法所建设等职责职能等。

  联系电话:18603981861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与永兴街往南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