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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南七街坊12号院

  联系电话:0398-2772216

  传真电话:无

  邮政编码:47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贠绍成

    主持区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杜留波  

     负责办公室运行、党建、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招商引资、经济运行、人事、财务、工会、团委、妇联、后勤管理等工作。    

总农艺师:宋涛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营商环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五星支部创建、驻村工作、牵头乡村振兴、农经、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等工作。

特色农业发展中心主任:方娜

      负责特色农业产业规划、业务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设施农业生产及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电商、万人助万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等工作。

主任科员:薛彦霞

      负责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业发展和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动物防疫检疫;水产发展、渔政监督管理;畜牧安全生产等工作。

主任科员:刘元亭

       负责农机、农技、农药、种子、植保、三项补贴发放、户厕改造、PPP 项目等工作。

特色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段松波

       负责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蔬菜产业发展及蔬菜安全生产、农业三产融合、休闲农业、龙头企业的监测和管理、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协助方主任做好特色农业发展中心等工作。

特色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郭楠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人大、政协议案办理、双创 (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信访、深化农村改革等工作。

七级职员:王晓颖

负责纪检工作 。

七级职员:李国英

负责天然氧吧、土壤肥料、能源、环保、高标农田、政策性资金争取、牵头安全生产(防汛救灾)、局属老干部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全区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帮扶政策,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帮扶、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市及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和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的分配建议方案,并履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管理。统筹协调粮食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建立我区粮食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

  (七)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保工作。指导全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区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建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组成

  (一)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服务、安全生产及政务信息和行政监督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牵头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中央、省市和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和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的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与安全;组织开展农业财政及基本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负责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宣传等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承担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上级检查、巡视、审计及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受理基层群众咨询,承担相关舆情监测、报告、应对和重置具体工作。承担机关门户网站、公众号、刊物等宣传平台的管理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有关宣传策划、报道等工作,承担"三农"信息采编报送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98-2772216

  (二)乡村社会事业股(乡村建设及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政策与改革股、农产品质量安全股)。

  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组织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拟订经作物导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种植业领域设施农业发展;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组织开展经济作物生产信息调度分析。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乡村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开展农经统计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展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和减贫领域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对外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产业损害调查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出口工作;承办农业对外援助和合作交流相关事宜;负责农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经省农业农村部门授权后,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规章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开展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和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承担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98-2772200

(三)农业综合股(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股、生产资料管理股、农业机械管理股)。拟订粮食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农情信息的监测与发布工作;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登记及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域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统筹协调粮食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建立我区粮食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全区农药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农药生产、登记、经营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使用风险监测与评价、农药行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科研、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管理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参与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野生植保资源保护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秸杆综合利用工作; 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拟订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全区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拟订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国际合作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承担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农机作业安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

  联系电话:0398-2772015

  (四)畜牧兽医综合股(畜牧股、兽医股、渔业渔政股)。

  拟订畜牧业及畜禽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培育和推广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和行业统计工作。拟订全区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奶牛遗传改良、奶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以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以及兽医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内河南省入豫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工作。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负责区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及资金储备工作。拟订饲料行业、兽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指导饲料企业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饲料工业统计工作;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畜禽屠宰技术鉴定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调整优化畜禽养布局;负责推动种养循环产业发展。 拟订渔业发展规划;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联系电话:0398-2772205

  (五)帮扶股。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起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帮扶政策,指导脱贫项目资产管理。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等行业帮扶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考核评估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98-2772013


  下属机构:

  (一)三门峡市湖滨区特色农业发展中心

  负责协助拟订实施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承担全区特色农业培育发展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推动我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落实产业兴旺总要求,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现代农业转型发展;指导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示范区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材料的审核工作;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及品牌培育;负责有关标准推广工作,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98-2772200。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南七街坊12号院。

  (二)三门峡市湖滨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机关对我区动物、动物产品开展检疫工作;承担我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协助机关对我区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诊疗机构、兽药、饲料、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我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动物标识及疫情可追溯体系管理工作;协助机关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机关开展官方兽医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负责推广先进畜牧兽医技术;开展畜牧兽医、动物疫病防控技能培训;协助机关开展饲料、兽药、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许可证颁发及日常监管工作;承担我区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和流行病学的调查、预防、诊断、控制、消灭、净化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772205。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南七街坊12号院。

  (三)三门峡市湖滨区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研究提出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推动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有关重大项目的建设实施;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有关事务性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及管理工作;负责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工作和资产负债情况;负责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工作;负责我区农民负担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联系电话:0398-2772223。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南七街坊12号院。

  (四)三门峡市湖滨区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机关制定农业生产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开展农情调查,向上级业务部门上报农情信息;开展耕地地力监测与评价,农作物配方施肥与化肥减量增效等土肥工作;指导农民技术员和种植户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调查、预测预报,组织并指导开展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测、普查、封锁控制和消灭;协助机关调运检疫、产地检疫、签发证书;提供植保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协助机关制定并实施辖区种子产业发展规划、农作物品种更新计划,指导搞好种子工程建设;协调组织地区间的种子余缺调剂,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对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和管理。

  联系电话:0398-2772213。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南七街坊12号院。

    (五)三门峡市湖滨区乡村振兴信息中心

负责全区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实施方案的制定,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以及防返贫动态监测管理平台的数据质量监测分析。

联系电话:0398-2772013。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南七街坊12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