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走进湖滨
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政民互动
国务院信息
湖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无障碍浏览
进入适老模式
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医疗卫生
政策及其他服务
行政许可类事项
行政处罚类事项
行政强制类事项
行政给付类事项
行政确认事项
行政奖励类事项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其他
行政处罚类事项
组织概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医疗卫生
政策及其他服务
行政许可类事项
行政处罚类事项
行政强制类事项
行政给付类事项
行政确认事项
行政奖励类事项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其他
首页 >
行政处罚类事项>
列表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
2023-11-13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2023-11-13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及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评估
2023-11-13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2023-08-11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不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的处罚
2023-08-11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2023-08-11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予以销毁,再次使用的处罚
2023-08-11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2023-08-11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处罚
2023-08-11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罚
2023-08-11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种工作的处罚
2023-08-11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处罚
2023-08-11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处罚
2023-08-11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漏,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和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未依照的规定报告的处罚
2023-08-11
行政处罚类事项--对医疗机构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202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