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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涧河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虢国路中段
  联系电话:0398-2822122
  传真电话:0398-2822122
  邮政编码:47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领导班子
  党工委书记                   徐光林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崔光明
  党工委副书记                 苗勉龙
  人大工委主任                 苗  旺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莫一凡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侯泽峰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许振凯
  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         卞树海
  办事处副主任                 王家慧
  办事处副主任、涧河派出所所长 李  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负责居民区、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五)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六)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拥军优属、地区交通安全、人民防空等工作。
  (七)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
  (九)制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十)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十一)指导社区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十二)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加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十三)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
  (十四)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
  (十五)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工作;做好红十字会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十七)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基层应急管理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十八)承担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下放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十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组成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上级机关交办事项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决议、决定的督察落实,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认真搞好理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及以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印制、发送和归档工作。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会议室管理和会务工作。承担人民代表大会、妇联等组织的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22122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研究和提出辖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指导辖区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负责辖区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决定,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承担加强本辖区内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推进居民自治,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按职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统筹辖区内的全民健身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动员本辖区社会力量参与协商共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22122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配合建设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做好城市建设及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 摸排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建立街巷长制,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创建文明示范街巷;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洪工作,依职能承担12345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   
  (四)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编制本辖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收集辖区内各类环保信息,负责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研究部署环保工作任务;配合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习,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负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协助进行应急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涧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收集、整理现行的涉及各窗口业务内容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为群众提供法规、政策信息咨询查询服务;负责发布各类劳务输出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信息;负责为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等;为本辖区群众提供区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有关咨询、预审、申报等服务;为特殊群体提供各类免费服务;负责指导、督促本辖区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各项便民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开展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与咨询;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涧河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做好老龄补助申报、办理老龄证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发放各类民政资金;审核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及相关文件材料、统计数据的整理上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巩固街道、社区两级文化阵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活跃广大群众文化生活;积极组织指导社区文化活动,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涧河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负责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指示精神,拟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调查了解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做好民族宗教事务事务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居民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与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涧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做好辖区内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内与城管执法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各项举报查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机构
  (一)文一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3161188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文明路与上阳路西侧文明路西区院内
  (二)宏江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3163989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六峰路坡上龙街内
  (三)文二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2883225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文明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50米石化小区院内
  (四)永兴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3198979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永安街与五原路交叉口东侧崖底佳苑东区门面房
  (五)虢东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8521966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与虢园街交叉口南10米
  (六)永安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8522816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五原路与永安街交叉口西南角巷道内
  (七)六西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2900130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大岭路与虢国路交叉口康乐小区院内
  (八)崤北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2280085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计生委巷公园玖号小区南门西侧
  (九)五原路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8522368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五原路与康园街交叉口银堤漫步西门内
  (十)虢西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2828171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五原路与大岭路交叉口西50米
  (十一)涧南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8528971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仰韶大道与贺站路交叉口南100米德馨苑小区院内
  (十二)德馨苑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8528971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仰韶大道与贺站路交叉口南100米德馨苑小区院内
  (十三)冶炼厂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2926300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与茅津路交叉口西20米中冶小区院内
  (十四)黄金一公司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2189277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崤山路与上阳路交叉口西侧黄金一公司小区院内
  (十五)化机厂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2817344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虢国路与六峰路交叉口南化机厂建北生活区院内
  (十六)枢纽局社区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住地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联系电话: 0398-2992725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六峰路与崤山路交叉口东50米明珠集团职工医院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