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交口乡交口街1号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邮政编码:472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 季 8:00-12:00 15:00-18:00 ;
冬 季 8:00-12:00 14:30-17:30 。
领导班子: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交口乡党委书记:裴 斐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赵天祥
党委副书记:杨丽娜
乡人大主席:倪淑贞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张米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翟延利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崔亚奇
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王 冉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郭梦溪
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魏 征
政府副乡长:刘 楠
政府副乡长:杨品逸
主任科员:马建华
副科级干部:宁军峡
主要职责:
乡党委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三)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社保障、乡村振兴、民族宗教工作。
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体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农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组成:
统一设置的机构12个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民收入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
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
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政府下放权限,以本乡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
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人民武装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镇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十二)招商促进服务中心。
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
属地管理的机构3个
(一)财政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负责贯彻落实财经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草案;实施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乡财政财务管理,监督乡国有资产管理。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二)自然资源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负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日常巡查,及时上报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
联系电话:0398-2923653
(三)市场监督管理所。
机构规格为副科级。负责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办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联系电话:0398-2923653